本報3月19日訊(記者 喬伊蕾 通訊員 蔣洪亮)今天,省紀委對10起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發出通報並強調,各級領導機關、領導幹部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、省委九項規定和省里嚴明工作紀律“八條禁令”,帶頭正風肅紀,自覺接受監督。
  這10起典型問題分別是:安鄉縣人大違規修建樓堂館所、購置公務用車和公款旅游,縣人大常委會主任、黨組書記魏邦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、行政記大過處分,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、黨組副書記潘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瞿宏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;永州日報社組織報社領導、編輯記者和工勤人員分兩批到浙江、貴州學習考察,借考察之機公款旅游。該報社社長、黨組書記劉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;臨湘市財政局黨組成員、鄉鎮財政管理局局長李良剛用公款送禮,受到黨內警告、行政記過處分;洞口縣縣委常委、縣委政法委書記羅美光私駕公車造成重大交通事故,致1人死亡、3人受傷,在接受組織調查期間,被髮現還存在受賄問題,受到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,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;北湖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、副局長岳亞琳私駕公車造成交通事故,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並被免去職務;張家界市人社局勞動關係科科長但勇向企業索拿卡要,受到黨內警告處分,並被免去職務;攸縣菜花坪鎮政府工會主席陳國勇和鎮政府幹部易新茂、劉冬謀、楊祝秋工作時間在宿舍樓打牌,四人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; 新化縣白溪鎮政府鎮長劉世聰違規操辦父親壽宴,收受親屬外部分國家工作人員的禮金,被免去職務;湘潭縣石潭鎮人口和計劃生育辦主任曾洪波違規操辦喬遷宴,收受親屬以外鎮村幹部的禮金,受到黨內警告處分,並被免去職務;寧鄉縣水務局城防站幹部劉穩違規操辦36歲生日宴,收受親屬外部分同事的禮金,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。
  中央八項規定頒佈以來,全省共查處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典型問題3112起,處理3423人,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12人,省紀委先後3次共對25起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。  (原標題:省紀委通報10起典型問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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